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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公告

建湖县振通运输有限公司、江苏卓业建设有限公司、江苏宸霖时装有限公司、江苏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盐城市中进钢结构有限公司、盐城市亿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:

建湖县振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工苏万刚(身份证号码:320925196807232514),于2016年8月2日,在出差途中发生工伤事故。2017年10月25日,经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建人社工认字〔2017〕第169号)。苏万刚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江苏卓业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杨小平(身份证号码:362321196506017539),于2020年11月10日,在你司承建的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。2020年12月30日,经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广信人社伤认字〔2020〕198号 )。杨小平代理律师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江苏宸霖时装有限公司职工孙喜娟(身份证号码:320925196911203641),于2018年10月17日,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。2019年10月18日,经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建人社工认字〔2019〕第249号)。孙喜娟代理律师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江苏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何金元(身份证号码:320925196410252058),于2016年8月20日,在你司承建的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。2017年8月21日,经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建人社工认字〔2017〕第15号),何金元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江苏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杨力(身份证号码:320925196908090017),于2015年3月28日,在你司承建工地发生工伤事故。 2016年7月21日,经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建人社工认字〔2016〕第7号),杨力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盐城市中进钢结构有限公司职工吴刚(身份证号码:32092519810503001X),于2019年7月30日,在公司外派安装行车轨道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。2020年6月1日,经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阜人社工认字〔2020〕第94号)。吴刚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盐城市亿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张金山(身份证号码:320924196905157195),于2021年10月9日,在工地操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。2022年4月22 日,经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(工伤认定书编号:苏0902工认〔2022〕198号),张金山书面向我处提交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和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》,我处已向苏万刚、杨小平、孙喜娟、何金元、杨力、吴刚、张金山本人或亲属依法先行支付相关待遇共计 272368.8元、82944元、72000元、222037.9元、138000元、403884元、90945元。本处于2024年10月30日前向以上六家单位或个人发出《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清偿通知书》,由于采用了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照相关规定向以上六家单位或个人作公告送达。

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要求以上单位或个人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处偿还上述款项,并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我处。逾期仍未偿还的,我处将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你单位进行追偿。

特此公告。

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

2024年10月30日

还款账号:3209250351010000020146

账户名称: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

开户银行:建湖农商银行秀丰支行

联系电话:86210030、86216216

联系地址:建湖县数据局人社专区15号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