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销公告
建湖县医学会、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室、建湖县卫生应急办公室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《关于同意组建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的批复》(建编发〔2024〕7号)文件精神,经举办单位同意,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
特此公告。
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4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