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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开展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

本报讯 1月20日,从县商务局获悉,2023年“乐享建湖·新春有礼”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从1月21日(大年三十)开始至2月5日(正月十五)结束,共投放600万元的汽车、购房、外地员工留湖过节消费券和景区免门票。

消费券每天上午10点投放,有效期10天,适用于在我县境内消费人员。其中,汽车消费券:活动期间,广大市民在我县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单车价格(不含增值税)不超过30万元的2.0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,并在我县开具销售发票上牌的,审核通过后领取1000元、2000元消费券,具体详情可与商家咨询。购房消费券:活动期间,广大市民在我县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(不含二手房和商业用房)的个人消费者,可线下领取3000元、5000元购房消费券;购房消费券使用规则按县住建局制定的细则执行。外地员工留湖过节消费券:活动期间,对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留湖过节非盐城籍参保员工定向发放消费券。景区免门票:1月21日~1月27日,全县境内国有旅游景点免费对游客开放。

纪哉